各辦證單位:
自2023年12月1日起,馬來西亞對中國公民實施停留不超過30天可免簽入境的便利措施。在馬從事須馬方主管部門事先批準的活動、或擬停留超過30天的人員,仍應在入境前申請與入境目的相符的簽證。
請出訪人員按照馬方政策,在入境前三天內填報馬來西亞電子入境卡,入境時出示MDAC確認信、已付款的與停留天數(shù)相符的在馬酒店訂單、已付款的往返機票、1000美元以上資金證明,并需要接受移民官員的問詢。
特此通知。
甘肅省外事服務中心
2023年12月14日